南宁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4537)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广西区内报考点之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5〕209号)文件精神,现将南宁学院报考点公告公布如下。
一、南宁学院报考点接受考生范围
(一)应届考生:仅接受南宁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二)非应届考生:1.户籍或工作地在广西且考试科目中有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非应届考生;2.广西区外成人高校在广西教学点学习且考试科目中有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应届毕业生考生。
(三)本考点不接受报考专业所考科目中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考生报考,请报考区外招生单位此类学科专业的考生在报名前认真查看拟报考招生单位及招生单位属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要求选择报考点报考。
二、考生报名流程
(一)报名前准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好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提前填写考生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1.网上预报名、缴费时间(仅对区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在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如在正式报名阶段不进行信息修改的,将以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3.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提示和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并缴费。网上确认期间不接受补缴费。
4.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请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前,先确定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特别是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重要信息。报考点关闭之后,已成功报名缴费的非应届考生不能再修改本人报名信息,否则将提示不符合该报考点的报考条件。考生(含应届生考生)一旦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原报名信息全部失效。请考生注意,只有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才算成功,未在规定时间(10月16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内完成网上缴费的,逾期不能补缴,也不能参加网上确认。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为确保核验顺利,建议考生可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网上确认
1.本报考点网上确认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5日。网上确认具体安排及要求将于10月下旬发布,请密切关注南宁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unn.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
2.凡是选择“4537”南宁学院报考点的考生,需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完成网上信息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未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工作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
3.考生需按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如下: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非我区应届本科毕业的外省户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三个月在我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名信息经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其它事项
(一)请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二)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报名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已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预计将在年底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研招网首页进入骨干计划申请入口,在线提交资格申请。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再通过研招网报名,资格审核信息与研招网报名信息要保持一致,不一致的无法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五)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六)在本报考点报考的残疾考生如有特殊需要,请在报名阶段提出合理申请,以便本报考点提前做好安排。
(七)考生与所在工作、就读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主动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广西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等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了解考试安排,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九)其他未尽事项,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为准。
四、初试安排
(一)考生凭纸质《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准考证》使用白色A4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相关说明信息、考生须知、特别提醒和考场规则等内容,并遵照执行。
(二)南宁学院报考点的考场统一安排在南宁学院教学楼内,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及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四)本考点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均按要求配备能够有效防范作弊的设备,全程视频监控,考点统一配置电子挂钟,电子挂钟仅作时间参考,考试铃声以考点发出的统一指令为准。
报考点不再统一配备常规考试文具,考生须自备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具(包括中性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塑料尺子、小刀和固体胶水)以及《准考证》注明的特殊考试文具、用具参加考试;并使用透明文具袋装文具和准考证等物品,方便考场安检和考生携带。
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与考试无关的用品带入考场(如计算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以及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等),违者将按违规处理。
五、相关咨询电话
(一)南宁学院报考点咨询电话:0771-5900908。
(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0771-5337501。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771-5595639(广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0771-5815199(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与教材处)。
南宁学院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