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广西中易弘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终止《虚拟仿真驾驶员培训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声明
  • 发布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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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广西中易弘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签订《虚拟仿真驾驶员培训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同意该公司在我校开展虚拟仿真驾驶员培训。根据协议第五条第(一)款,该公司未按时向我校支付管理费,该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2025年9月12日,学校已向该公司发送《关于履行<虚拟仿真驾驶员培训项目合作协议书>义务的催告函》,函中明确告知自2025年9月26日起终止双方签订的协议,不予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我校将自主收回合作场地,场地内全部剩余物品均视为遗弃物,由我校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该公司承担。

特此声明。



南宁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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