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创〔2022〕4号)关于印发《南宁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审定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南宁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守执行。





南宁学院

202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