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5〕9号)要求,决定启动2025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一)申请类别
大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能申报下一个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2.创新训练项目成员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成员不超过6人,创业实践项目不限参与人数。
3.指导老师原则上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在册的“金园丁工程”创新创业导师。创业实践类项目的指导教师至少有一名具备创业或企业实践经历。
4.自治区级大创计划项目实施时间最长1年,国家级最长2年。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负责人须保证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的全部研究内容,通过结题验收,原则上以大一和大二学生为主。研究期限自项目获批立项之日起计算。
5.申报创业实践项目,要提供项目计划书、合作企业证明、财务数据证明专利等相关法律文件。
6.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自治区级金奖以上奖项、且从未获得立项的项目,具有“直推立项”资格,由项目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填写2025年南宁学院直推立项申请表,不参与立项评审。严禁已获得立项的项目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已获批项目立项资助,其他申请项目也不予立项。
7.基于《创新创业基础(社会实践)》课程的校级项目,如具备“直推立项”资格,大创计划项目负责人填写2025年南宁学院直推立项申请表,不参与立项评审。
8.学院保荐立项的项目不参与立项评审。保荐立项项目由各学院主管领导担保,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开展。
9.获得立项的项目,须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竞赛等教育部高教学会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目录”内竞赛及其他教育厅发布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赛事。
(三)项目申报数
根据教育厅文件,结合我校大创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学校将遴选上报不低于175项自治区级项目,国家级项目在自治区级项目中择优遴选(不超过自治区级总数的30%)。各学院报送大创计划立项项目数不低于学院指标数(附件1)。
(四)项目资助
经费分为学校资助和自筹两种。额度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的标准执行。具体额度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学院保荐立项的项目经费由项目所在学院资助,经费管理由二级学院参照大创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报立项程序
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动员学生积极申报项目,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为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创造良好条件。
1.项目负责人或团队填写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书,经指导教师审阅、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涉及跨校项目,报送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跨学院项目可报送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若二级学院不方便处理,可报送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具体学院截止时间各学院自行安排。
2.各二级学院将大创计划立项的申报材料收集齐全并审核通过后,填写汇总表上交。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的项目,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二、项目立项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各学院需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书,直推立项申请表,学院保荐立项项目推荐表,大创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详见附件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上交模版。请各学院在5月9日前将以上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章PDF扫描件)以“学院名称+2025年大创计划申报立项材料”命名打包后发送至邮箱:cyxy@unn.edu.cn。
(二)网络申报。申报的项目同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1008/gxcxcy)进行申报,系统申报时间截止5月9日。
三、其他要求
严禁弄虚作假,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对涉及的老师和学生,参照学术不端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梦茹,李梓昕,0771-5900800;办公地址:大学生创业园211室。
附件:1.各学院报送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大创项目指标
2.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上交模版
南宁学院
2025年4月15日